根据《温州市霓发矿业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合同制)的公告》及《温州市霓发矿业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招聘报名条件和报名时间的补充公告》的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价、面试、资格条件复核、体检、考核等程序,拟聘用下列人员为霓发公司工作人员,现公示如下:
1.公示时间从2023年2月2日起到2023年2月9日止。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的邮戳为准。
3.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4.受理电话:
综合办公室:86980069
通信地址:温州市洞头区霓屿街道霓中路
温州市霓发矿业有限公司206办公室
序号 |
拟聘用岗位 |
拟聘用人员 |
1 |
文书 |
沈思莹 |
2 |
现场管理员 |
陈永 |
温州市霓发矿业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日